1.近期油价调整时间

2020年3月油价价格表最新走势_2020年3月油价价格表最新走势

站在农民角度,收藏三农!大家好,我是三农老道!时间过得飞快,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2月下旬,现在距离3月份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。

随着3月份的日益临近,对于我们很多的种养殖户来讲,大家也非常收藏粮价、猪价的走势趋势。

而且现在正处于春耕备耕的关键阶段,在3月份国内汽柴油价格又会迎来哪些重要调整?一路上涨的油价在3月份有没有可能迎来下跌?今天老道就为大家收藏一下猪价、粮价、油价调整的相关趋势,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。

随着3月份的日益临近,在2月下旬开始以来,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可谓是迎来了一系列的利好恢复。

根据老道了解到的最新行情消息来看,一路恢复性上涨的生猪价格在2月16日开始再次迎来震荡下行,南北多地生猪收购价迎来下跌。

基层猪粮比刚刚回归到5.0:1以上,又要遭遇下调。

有越来越多的养殖户们正在有序卖猪,受到供需宽松行情关系的影响,基层猪价在2月下旬开始之后有较大概率将再次呈现连续性下跌。

而能够扭转行情形势的还是要看生猪储备肉收储的相关消息,毕竟如果猪粮比长期低于5.0:1,国家就会启动新一轮的肉类收储来推进生猪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。

所以希望广大养殖户们在2月下旬也能够重点收藏一下国家针对生猪市场制定的系列调控政策,千万不要盲目的赌市场、赌行情,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序安排生猪出栏才是关键。

相较于生猪市场的动荡走势来看,玉米大豆市场在近期也呈现了接连波动。

虽然目前玉米、大豆市场处在相对平静的状态,但是之前有很多加工企业连番下调玉米收购价,这也再次影响了一些种地农民的卖粮心态。

对于我们农民来说,现在正值粮食购销的关键阶段,特别是一些散户农民还未完成售粮,所以在短期之内入市粮源或将进一步增长,一些加工企业依然存在下调粮价的可能,希望大家也能够调整好心态。

并且要密切收藏各地区发布的气象情况,警惕粮食可能面临到的霉变风险,学会见好就收,有序售粮才是真格的。

随着3月份的日益临近,春耕备耕是咱农民的头等大事。

这些年随着农机化的普及,汽柴油价格的涨跌变化也关系着我们农民的切身收益。

根据老道了解到的相关消息来看,目前全球原油市场再次迎来新的变局,随着美国在2023年的上半年继续释放战略原油储备等利空消息发布之后,国际原油期货价已经呈现了下跌变化。

例如,目前纽约商品2023年3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就迎来了下跌,现在跌幅为1.35%。

而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也迎来了下跌,跌幅为1.19%。

根据目前的国际原油市场变化趋势来看,预计在2月17日即将启动的新一轮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中,国内油价也将迎来顺势下行。

进入到3月份,油价下跌依然是大概率。

按照我国油价调整办法来看,3月5日新一轮油价调整会正式启动。

所以在油价调整窗口期当中,随着美国战略原油储备不断释放,已经达到高价的原油市场还有进一步回落的可能。

届时3月5日启动的汽、柴油价格调整有较大概率也将呈现下跌变化。

随着汽柴油价格迎来稳步下跌,咱农民今年春耕的种地成本也将得到改善。

希望大家能够密切收藏油价调整的相关消息,届时老道也会在第一时间为所有的种地农民进行汇报。

2023年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,老道相信有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稳步落地,农业农村必将迎来更好的变化,我们农民在乡村的生活也将迎来稳步提高。

在这里还是恳请大家行动起来,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,一起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、三农扶持政策点个赞。

近期油价调整时间

2022油价调整一览表如下:

1月油价调整时间:17日24时、29日24时;

2月油价调整时间:17日24时;

3月油价调整时间:3日24时、17日24时、31日24时;

4月油价调整时间:15日24时、28日24时;

5月油价调整时间:16日24时、30日24时;

6月油价调整时间:14日24时、28日24时;

7月油价调整时间:12日24时、26日24时;

8月油价调整时间:9日24时、23日24时;

9月油价调整时间:6日24时、21日24时;

10月油价调整时间:10日24时、24日24时;

11月油价调整时间:7日24时、21日24时;

12月油价调整时间:5日24时、19日24时。

国内油价调整规则

根据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原则来说,目前油价调整时间是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

简单来说,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是根据国际油价价格的走势进行判断的,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如果在这十个工作日内,国际油价是上涨的,那么国内油价就上涨一次。如果在这十个工作日内,国际油价是下降的,则国内油价就下跌一次。

发改委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油价,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

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六条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:

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、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,国家储备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专项用户用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;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、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;

以上内容参考:中国网——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